为进一步巩固控制权,2024年7月28日,公司分别与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拟合计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620,000,000股(含620,000,000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2.54%。
被执行人信息如下:
案号:(2024)黑06执恢62号
被执行人:绥化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91231200077****4872
执行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元):24172004.0
绥化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亚范,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天眼查APP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ST庞大控股,持股占比95%。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